苏州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至最低20%
发布时间:2024-10-31
【苏州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至最低20%】财联社10月25日电,苏州发布“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过下调首付款比例、加大军人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贷款计算方式、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提到,下调首付款比例,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参照苏州市购建(还贷)提取政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