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 发布时间:2021-10-22
本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产品特点
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到期后原则上应先归还,待完成转期手续后,方可重新办理放款手续。
业务流程
一、上额所需基础资料
我行在为授信企业核定授信额度时,需企业配合提供以下基础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若公司为香港或境外公司,则须提供以上文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根据授信项目不同可能还需要验资报告等其它资料。若授信企业有担保人,或其它特殊要求,则按具体要求办理(客户经理于上额前将协助告知贵公司所需要的资料)。
二、一般提款所需资料及手续
1、一般情况下,提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提款申请书(包含支付指令)
● 能够证明借款用途的商务合同
● 如用于归还其他银行贷款则需原贷款合同、对方银行还款通知书等(视个案而定,客户经理将会通知您)
● 我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2、提款前,请您尽量提早通知客户经理近期的资金安排和提款需求,并与客户经理确认所需要的材料和条件,按客户经理的指引做好相应准备。
3、提款文件全部准备齐全提供给客户经理后,若材料完全符合提款条件,我行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资金发放。
4、为确保提款可以按计划提出,建议贵公司提前一天将资料交由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将安排预审,保证贷款及时发放。
为给您的提还款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您还可在我行开立企业网银,与我行签署专用的网上借款合同,通过企业网银提交提还款申请,并通过合同约定的传真或邮件等形式提交提款资料。一般情况下,当天12:00前提交完整无误的资料,我行可于当天实现放款。